关于中医师承政策正式文件
XXX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部署,为深化中医药事业改革,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确保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和质量安全,现就我市实施中医师承政策提出如下正式文件。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传承发展中医药文化为核心,以培养高水平中医师为目标,加强师承教育体系建设,完善师承制度,规范中医师承过程,提高中医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
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中医师承政策的实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坚持立德树人,将师承教育作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的培育,确保中医师继承传统医术,发扬光大中医药文化。
3、坚持改革创新,鼓励和支持中医师承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探索适应中医药特点的师承模式,促进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4、坚持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师承资格认证机制,确保中医师承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学习者的合法权益。
主要任务
1、加强师承教育体系建设,依托现有中医药教育资源,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性的中医师承教育机构,提供高质量的师承教育服务。
2、完善师承制度,制定中医师承资格认定标准和程序,明确师徒关系、教学责任、考核评价等关键环节,确保师承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规范中医师承过程,加强对中医师承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中医师承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
4、提高中医师队伍素质,通过师承教育,全面提升中医师的专业素养、临床技能和创新能力。
保障措施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中医师承政策实施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和资源保障。
2、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牵头的中医师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中医师承政策的实施工作。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中医师承政策的意义、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中医师承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组织实施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医师承政策纳入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育教学体系。
2、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医师承机构的监管,确保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
3、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为中医师承人员提供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附则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由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