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中医师承名单公示】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为规范中医执业医师的传承与培养,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特开展中医师承人员名单公示活动,经过严格的选拔和考核,现将符合条件、经认定的中医师承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公示对象:淳安县卫生健康局通过公开选拔、考核等方式确定的中医师承人员名单。
2、公示时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3、公示地点:淳安县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及各相关单位公告栏。
4、公示方式:通过网络和现场两种方式进行,公众可通过访问官方网站或直接到指定地点查阅公示信息。
公示依据
本次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淳安县实际,对中医师承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和认定。
公示目的
通过公示方式,旨在增强社会公众对中医师承工作的认识,提高社会对中医师承人员的信任度,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促进中医师承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公示要求
1、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反馈:
-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 电子邮箱:XXXXXX@xxx.com
- 地址: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 邮编:XXXXXXXXX
2、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公示中的中医师承人员名单。
后续工作安排
公示结束后,淳安县卫生健康局将对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整理和分析,对于合理建议将及时采纳并采取相应措施,对于反映的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处理。
其他事项
1、公示期间,公示对象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反馈和咨询。
2、公示结束后,淳安县卫生健康局将组织专家对中医师承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授予中医师承资格。
感谢支持
在此,淳安县卫生健康局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中医师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期待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附注
1、本公示仅作为公示之用,不作为最终结论。
2、公示期间,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向淳安县卫生健康局反映。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