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师承考试政策
背景与目的
中医作为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近年来,随着中医药事业的不断发展,对中医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了规范中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中医人才素质,福建省政府制定了《福建省中医医师承考试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通过考试选拔合格的中医人才,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考试对象与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 已取得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
- 身体健康,符合从事中医工作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特殊条件:
- 在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学习中医专业满3年;
- 在高等院校学习中医专业满1年;
- 获得国家承认的中医师资格证;
- 在省级以上中医学术团体担任职务;
- 在省级以上中医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1、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针灸推拿学等基础知识,以及中医临床实践技能。
2、考试要求考生具备扎实的中医基础知识,熟悉中医诊疗技术,能够独立完成中医临床工作。
考试形式与时间
1、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和12月,具体时间由省卫生计生委另行通知。
考试组织与管理
1、考试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监督等工作。
2、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考试费用。
3、考试结束后,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专家对试卷进行评阅,公布考试成绩。
证书发放与使用
1、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省卫生计生委颁发的《福建省中医医师承考试合格证书》。
2、《证书》是中医医师从事临床工作的必备证件,有效期为5年。
3、持证者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中医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其他事项
1、考生应认真备考,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
2、对于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福建省中医师承考试管理办法》(闽卫医[2010]19号)同时废止,如需修改或补充,由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