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师承考核规范】
考核目的
为了确保上海地区中医师的执业资格,维护中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上海市中医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海地区的中医师进行定期考核,通过考核,可以评估中医师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和临床经验等方面的情况,为中医师的职业发展和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依据。
1、业务水平:包括中医基本理论、中药学、方剂学、针灸推拿等专业知识,以及临床实践技能等方面的考核。
2、职业道德:包括医德医风、医患沟通、医疗伦理等方面的考核。
3、继续教育:包括参加中医药学术会议、进修学习、学术交流等活动的考核。
4、临床经验:包括患者诊疗情况、疗效评价等方面的考核。
考核方式
1、笔试:对中医师的业务水平和理论知识进行书面考试。
2、面试:对中医师的临床经验和沟通能力进行口头答辩。
3、实操考核:对中医师的临床操作技能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考核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中医师向所在医疗机构或相关管理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2、审核:所在医疗机构或相关管理部门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其符合考核条件。
3、培训:申请者参加必要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
4、考核:按照考核内容和方式进行考核。
5、评定:由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考核合格证明。
考核标准
1、业务水平:考核内容应覆盖中医师的基本知识、专业技能和临床经验。
2、职业道德:考核内容应包括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医疗伦理等方面。
3、继续教育:考核内容应包括参与中医药学术活动、进修学习、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记录。
4、临床经验:考核内容应包括患者的诊疗情况、疗效评价等方面的记录。
考核结果
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相应的证书和资质,可以在上海市范围内从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将延长试用期,或者暂停执业资格,直至重新参加考核。
附则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