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师承公证材料
基本信息
1、申请人姓名:XXX
2、性别:男/女
3、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4、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5、住址:湖南省长沙市XX区XX路XX号
公证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基本信息的真实性。
2、申请人与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以下简称“湖南中医院”)签订的《中医学徒合同》的真实性。
3、申请人在湖南中医院实习期间,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学业的情况。
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申请人与湖南中医院签订的《中医学徒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湖南中医院实习期间的学习记录、考勤表、考核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证明、导师推荐信等。
公证程序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湖南中医院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公证处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安排公证员进行现场核实。
3、公证员在现场核实过程中,对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与湖南中医院的合同关系以及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详细询问和了解。
4、公证员根据核实结果,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将明确申请人的个人信息、与湖南中医院的合同关系以及实习期间的表现等信息。
5、公证书完成后,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副本,供申请人留存备查。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如有虚假或遗漏,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2、申请人应在公证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证手续,逾期未办理可能导致公证失效。
3、申请人在公证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公证员的工作,如实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
4、公证书一旦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并按照法律规定使用。
温馨提示
1、请申请人在办理公证前,提前了解湖南中医院及其所属医疗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自身符合实习要求。
2、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公证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公证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湖南中医院或当地公证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