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中医师承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加强中医人才培养和传承,确保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卫生部特制定本《关于中医师承的指导意见》。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以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为目标,完善中医师承制度,促进中医药知识技能传承,提高中医临床服务能力。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践能力培养;
(二)坚持师承与教育相结合,强化师承教育;
(三)坚持德才兼备,严格选拔标准;
(四)坚持公平公正,保障中医师承权益。
(一)完善中医师承制度
1、明确中医师承教育目标,将师承教育作为中医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2、优化师承教育课程体系,强化中医基础理论、临床实践和职业道德教育。
3、建立完善的师承考核机制,实行师承资格定期评审,确保教学质量。
4、鼓励和支持中医师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拓宽视野,提升专业水平。
5、加强对师承人员的管理,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二)加强师承教育实施
1、各级中医药教育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师承教育部门,负责师承教育的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师承教育基地,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实践条件。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高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的中医师。
4、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如师徒结对、临床带教等,增强师承教育的实效性。
5、鼓励中医师参与科研项目和技术攻关,提升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保障中医师承权益
1、完善中医师承人员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其合法权益。
2、加强对中医师承人员的职业发展规划支持,提供职业发展平台。
3、建立中医师承人员退出机制,对违反师承制度规定者及时处理。
4、加强对中医师承人员的法律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师承工作,将其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中医师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中医师承工作的实施。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中医师承工作的投入,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中医师承教育,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中医师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社会对中医师承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监督评估
(一)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医师承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对中医师承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二)强化结果运用,将中医师承工作纳入中医药事业发展评价体系,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附则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此前有关中医师承的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