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关系公证】
公证机构名称:[具体名称]
地址:[具体地址]
联系电话:[具体电话]
申请人(公证事项的当事人):[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明文件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名称]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住址:[申请人或单位的住址]
联系电话:[申请人或单位的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证事项的相对人,即继承人):[被继承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明文件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名称]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住址:[被继承人的住址]
联系电话:[被继承人的联系电话]
公证事项概述:
兹有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与被申请人[被继承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之间存在中医师承关系,为明确双方在继承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传承工作的合法性、有效性,申请人特向本公证处申请对以下事实进行公证:
一、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系被申请人[被继承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法定继承人。
二、被申请人[被继承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生前系中医师,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其生前所从事的中医学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已接受被申请人[被继承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指导,学习了中医学知识和技能,并取得了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在继承被申请人[被继承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中医学遗产时,遵循了合法程序,包括签订继承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
五、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承诺将依法继续从事中医学工作,并保证不损害被申请人[被继承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合法权益。
公证事项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公证处对上述事实予以公证,公证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中医师承关系合法有效。
公证事项的具体内容:
1、确认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是被申请人[被继承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法定继承人。
2、确认被申请人[被继承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生前具备合法的中医师执业资格。
3、确认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已接受被申请人[被继承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中医学指导,并取得了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确认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在继承被申请人[被继承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中医学遗产时,遵循了合法程序。
5、确认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承诺将继续从事中医学工作,并保证不损害被申请人[被继承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合法权益。
公证事项的效力:
本公证处对上述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给予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证文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人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日期:____年__月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