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公证资料】
基本信息
申请人:张三(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
关系:张三与李四为祖孙关系,李四为张三的祖父。
职业信息:张三现为某中医诊所执业中医师。
公证事项:中医师承公证
公证机构:XX市公证处
公证日期:XXXX年X月X日
公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张三作为李四的直系晚辈血亲,依法享有继承李四遗产的权利,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继承人资格和继承情况:
1、张三与李四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结婚证等;
2、李四死亡证明,包括死亡时间、地点、原因等;
3、继承人放弃继承声明书,由张三亲自书写并签字确认;
4、继承人接受继承声明书,由张三亲自书写并签字确认;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遗嘱、财产清单等。
公证程序
1、张三向公证机构提交上述材料,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
3、审核通过后,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明确张三为李四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4、张三持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继承手续,领取遗产。
如下:
本公证文书证明,张三与李四是祖孙关系,张三是李四的直系晚辈血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张三作为李四的直系晚辈血亲,依法享有继承李四遗产的权利,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张三提供了以下证明材料:
1、张三与李四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结婚证等;
2、李四死亡证明,包括死亡时间、地点、原因等;
3、继承人放弃继承声明书,由张三亲自书写并签字确认;
4、继承人接受继承声明书,由张三亲自书写并签字确认;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遗嘱、财产清单等。
张三具有合法的继承权,其继承的遗产为李四名下的房产、存款等财产。
公证费用
本次中医师承公证所涉及的公证费用由申请人张三承担。
经审查,本公证机构确认张三具备合法的继承权,其继承的遗产为李四名下的房产、存款等财产,本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