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公证公示】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中医执业行为,保证中医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特开展中医师承公证公示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公示对象:本次公示的对象为参与中医师承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中医师。
2、公示时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3、公示地点:[具体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4、公示方式: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
5、公示内容:包括中医师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所学专业、培训时间、考核成绩、是否取得执业证书等信息。
公示目的
1、公开透明:确保社会公众了解中医师承培训和考核的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保障权益:保障中医师及其从业机构的权益,维护中医行业的良好形象。
3、促进发展:鼓励中医师持续提升业务水平,推动中医事业的健康发展。
公示要求
1、真实性:公示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虚假成分。
2、完整性:公示信息应包含所有必要的项目,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3、及时性:公示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公众获取的信息是最新的。
4、保密性: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应予以保密,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泄露。
公示程序
1、申请:有意向参与中医师承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中医师,需向所在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审核:所在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条件。
3、公示:审核通过后,所在机构将申请人信息在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
4、反馈:公众可通过上述公示平台对公示信息进行查询和反馈。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众在查询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可联系所在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3、公示期间,如申请人信息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所在机构进行更新。
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联系电话]
2、咨询邮箱:[电子邮箱]
3、咨询地址:[具体地址]
我们诚挚欢迎社会各界对中医师承公证公示工作进行监督,共同推动中医事业的发展,感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