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师承公证是指在中国山东省内,由具有执业资格的中医师(中医医生)传授中医知识、技能和经验给接受者的过程,这一过程通常涉及对双方身份的认证,以确保传授行为合法、有效,以下是一份关于山东中医师承公证内容的示例:
山东中医师承公证申请书
尊敬的[公证处]:
兹有我单位(或个人),全称:[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现因[申请原因,学习中医知识、从事中医工作等],需办理山东中医师承公证,特向贵处申请,提供以下材料以证实我方与受托人之间的传承关系及受托人的执业资格。
基本情况
1、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姓名]
2、性别:[性别]
3、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4、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5、职业:[职业]
6、住址:[住址]
7、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8、受托人姓名:[受托人姓名]
9、性别:[性别]
10、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11、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12、职业:[职业]
13、住址:[住址]
14、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承关系
1、受托人自[受托人开始学习中医的时间]起,在[受托人学习中医的机构名称或地点]学习中医知识,取得执业资格。
2、受托人自[受托人开始执业中医的时间]起,在[受托人执业的医疗机构名称或地点]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3、受托人自[受托人开始传授中医知识的时间和地点]起,向我方传授中医知识、技能和经验。
受托人执业资格
1、受托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2、受托人具有[具体年限]年的中医临床工作经验。
3、受托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水平,受到同行和社会的认可。
证明材料
1、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受托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受托人学历证明复印件。
4、受托人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公证事项
本公证处经审查上述材料,确认申请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合法的传承关系,受托人的执业资格真实有效,且受托人已向我方传授中医知识、技能和经验,本公证旨在证明上述事实,如有争议,请向本公证处提出异议。
其他事宜
1、本公证书有效期为[有效期]年。
2、如遇特殊情况,可向本公证处申请延期。
3、本公证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和受托人均保留一份。
4、本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签字):[申请人签字]
日期:[填写日期]
公证员(签字):[公证员签字]
日期:[填写日期]
仅为示例,实际撰写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在进行山东中医师承公证时,建议咨询当地公证处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所有文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