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中医师承合同
1. 传授中医理论和实践技能
- 甲方作为中医师,愿意承担乙方的师承任务。
- 甲方将传授中医药理论和实践技能,引导乙方发扬中医药文化。
2. 学习内容及要求
- 乙方应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办法》,向甲方传授中医基本理论、诊断治疗技术等专业知识。
- 甲方须认真学习并掌握中医基础理论及诊疗技术,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
-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传授中医知识、技能。
- 在师承期间,有权了解乙方的教学进度和考核情况。
- 有权对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 甲方义务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 尊重乙方的学习权利和人格尊严。
- 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条件。
学习期限与考核
1. 学习期限
-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与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的有关规定,经指导老师与师承人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建立师承学习关系。
- 学习期限为XX年,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计算,至乙方获得相应医师资格证书之日止。
2. 考核与认证
- 在学习期限内,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践操作考核两部分。
- 考核结果将作为乙方是否具备独立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依据。
- 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学习或终止师承关系。
- 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颁发医师资格证书。
经济待遇与支付方式
1. 经济待遇
- 甲方作为师承指导老师,将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助。
- 乙方作为师承学员,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
2. 支付方式
- 甲方的经济补助和乙方的生活补贴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 双方应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因支付问题影响师承关系的正常运作。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方式
1. 违约责任
-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学习任务或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学习或终止师承关系。
2. 解决争议方式
-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 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