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考取应急救援员证的通知
各区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应急管理水平,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应急救援员培训及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应急救援员培训和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提升应急响应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培训和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应急救援员培训和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四、规范考试流程,考试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标准执行,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要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五、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应急救援员培训和考试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支持应急管理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后续服务,对取得应急救援员证的人员,所在单位要给予必要的职业发展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发挥专业特长,为社会提供更加专业的应急救援服务。
七、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员培训和考试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考核,确保应急救援队伍始终处于高效状态。
特此通知。
XX市应急管理局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