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救援证是由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用于证明持证人具备从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能力,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无法自行驾车离开事故现场,需要请求救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抢救和治疗,并在抢救和治疗结束后,对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鉴定意见,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救援证的发放过程如下:
1、申请人首先需要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填写《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申请表》。
2、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驾驶证、行驶证等。
3、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道路救援证的发放条件。
4、审核通过后,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技能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测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以及应急处置能力评估等。
5、考核合格后,申请人将获得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证。
6、持有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证的人员在执行救援任务时,应佩戴证件,以便相关部门核实其身份和资格。
7、道路救援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需重新申请续期。
8、在有效期内,道路救援证持有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道路救援证持有人在执行救援任务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
10、道路救援证持有人在完成救援任务后,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道路救援证是证明驾驶员具备从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凭证,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