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险救援通行证使用规则】
定义与目的
抢险救援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是一种用于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快速通行,保障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能够安全、迅速地进入灾区进行救援的重要工具,本规则旨在规范通行证的申请、发放、使用和管理,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行动。
适用范围
1、适用于所有参与抢险救援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员、救援人员、医疗救护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
2、适用于需要进入灾区进行救援的交通工具,如救护车、消防车、直升机等。
3、适用于需要进入灾区进行救援的物资,如救援设备、医疗药品、生活必需品等。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抢险救援人员或单位。
2、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救援技能和经验。
4、申请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申请程序
1、申请人需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救援需求和预计到达时间。
2、应急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资质、经验和救援需求进行审核。
3、应急管理部门根据救援需求和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发放通行证。
4、应急管理部门将通行证发放给申请人,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接收准备。
通行证管理
1、通行证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或伪造。
2、通行证有效期为24小时,过期自动失效。
3、通行证仅限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超出时间未使用完的通行证应立即交还。
4、通行证应标明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所属单位等信息。
5、通行证不得涂改、损坏或转让给他人。
6、通行证遗失应及时报告,并由应急管理部门重新发放。
违规处理
1、申请人违反通行证管理规定的,应急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通行证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2、对于滥用通行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于因通行证问题导致救援工作受阻的,应急管理部门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则
1、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规则解释权归应急管理部门所有。
3、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