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条件解析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等法规政策,现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计划与组织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批准,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招录消防员15000名(女性35名),高校应届毕业生5000名(女性22名)、退役士兵5000名、社会青年5000名(女性13名),具体招录计划见附件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招录工作,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招录具体工作。
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四)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六)已经取得专项行政执法资格;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与考试流程
报名人员需通过指定渠道提交申请材料,并参加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环节,笔试主要测试法律法规知识和基本消防知识,面试则更加深入地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职业素养。
培训与考核
成功通过招录考试的人员将接受为期六个月的集中培训,包括基础理论学习、专业技能训练及实战演练等,培训结束后,进行严格的考核评估,以确保新加入的消防员能够胜任岗位需求。
后续发展机会
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的新消防员将被分配至不同的消防救援站点工作,根据表现和个人意愿,有机会晋升为高级消防员、队长等职位,还设有专门的职业发展规划路径,鼓励持续学习和技能提升。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招录工作不仅关系到我国消防安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也是对消防员个人职业生涯的重要推动,通过严格的选拔标准和系统的培训体系,确保每一位消防员都能以最佳状态投入到防灾减灾工作中,为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