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救援车通行证
目的与原则
为了保障紧急情况下的救援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救援车辆能够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必要的救援行动,本通行证旨在规范救援车辆的行驶管理,明确救援车辆在特定情况下的通行权限。
申请条件
1、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救援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3、救援车辆必须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和通讯工具;
4、救援车辆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救援经验;
5、救援车辆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申请程序
1、救援单位向所属区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2、提供救援车辆的相关证件、资料及救援人员资质证明;
3、填写《顺义区救援车通行证申请表》;
4、区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审核通过后,发放《顺义区救援车通行证》。
使用范围
《顺义区救援车通行证》适用于以下情况:
1、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
2、重大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
3、其他需要紧急救援的特殊情况。
通行证有效期
《顺义区救援车通行证》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内,救援车辆可享受绿色通道政策,优先通行。
违规处理
1、违反《顺义区救援车通行证》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救援任务的,由区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顺义区救援车通行证》。
2、伪造、变造《顺义区救援车通行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救援车辆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则
本《顺义区救援车通行证》的解释权归顺义区交通管理部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顺义区交通管理部门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