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随车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辆数量急剧增加,给交通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也时有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为了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行动,特制定《应急救援随车证》。
申领条件
1、持有有效驾驶证;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
5、自愿参加应急救援活动,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申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规格:35mm×45mm);
4、填写《应急救援随车证申请表》一份;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单位证明、健康证明等)。
申领程序
1、申请人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应急救援随车证申请表》;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应急救援随车证》;
4、持证者在紧急情况下,可随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请求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使用规定
1、《应急救援随车证》仅限在紧急情况下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非应急救援活动;
2、持证者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3、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保持冷静、有序,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
4、在救援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应急救援随车证》,并如实报告救援情况。
法律责任
1、违反《应急救援随车证》使用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伪造、变造《应急救援随车证》或以其他名义骗取《应急救援随车证》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持证者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动用《应急救援随车证》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则
本《应急救援随车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