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救援队证
基本信息
1、证书名称:海上救援队证
2、颁发机构:国家海洋局
3、颁发时间:XXXX年XX月XX日
4、有效期限: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5、编号:XXXXXXXXXXXXXX
6、持有人:[持有者姓名]
7、职业类别:海上救援员
8、联系电话:[持有者电话]
9、电子邮箱:[持有者邮箱]
培训与考核
1、培训课程:海上救援知识与技能、急救技能、船舶操作与维护、气象学、航海技术等。
2、考核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实操技能考核、模拟救援演练、心理素质测试等。
3、培训时长:至少6个月,包括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考核标准:理论知识考核不低于80分(满分100分),实操技能考核不低于90分(满分100分),通过模拟救援演练,心理素质测试合格。
资格要求
1、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
2、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无色盲、听力障碍等影响救援工作的疾病。
3、教育背景: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相关救援经验者优先。
4、工作经验:至少具备1年以上的海上救援工作经验。
5、专业技能:掌握基本的急救技能,熟悉水上救生和救援设备的操作。
职责与义务
1、在接到救援任务时,迅速响应,确保人员安全。
2、对遇险人员进行现场评估,制定救援方案。
3、协助实施救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救生艇、抛投救生圈、救助落水人员等。
4、在救援过程中,遵守国际海事组织(IMO)的相关规定,保护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权益。
5、完成救援任务后,及时向上级报告救援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救援能力。
持证上岗
1、所有从事海上救援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海洋局颁发的《海上救援队证》。
2、持证上岗是每一位海上救援队员的基本要求,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擅自开展救援活动。
3、持证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海上救援队的规章制度,服从指挥,保证救援行动的高效和安全。
附则
1、本证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2、持证人应妥善保管证书,不得转让或伪造。
3、如遇证书遗失或损坏,持证人应及时向国家海洋局申请补办或更换。
4、本证书的解释权归国家海洋局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