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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灯使用证.救援照明灯

救援灯使用证

基本信息

1、名称:XX市蓝天救援队

2、证件编号:LXJY-2023-001

救援灯使用证.救援照明灯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救援灯使用证.救援照明灯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4、持证人:张三(救援队员)

5、联系电话:13800000000

6、地址:XX市蓝天救援队训练基地

使用范围

本救援灯使用证适用于蓝天救援队的所有救援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救助、交通事故救援、火灾现场搜救等。

使用要求

1、持证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确保救援行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在使用救援灯前,需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电池充满电、灯光亮度符合要求、信号传输正常。

3、在执行救援任务时,应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如头盔、手套、防护服等,确保自身安全。

4、在夜间或能见度较低的环境中,应开启救援灯并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

5、在与外界通信时,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现场情况和救援进展。

6、在使用救援灯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设置或拆卸设备部件,以免影响设备性能和使用寿命。

7、在完成救援任务后,应及时将设备交回给队长或指定负责人进行保管和维护。

违规处理

1、如发现持证人违反使用规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停使用救援灯等处理措施。

2、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则

1、本使用证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2、持证人应妥善保管本证件,如有遗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向队长报告并申请补办。

3、本使用证的解释权归蓝天救援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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