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灯使用证
基本信息
1、名称:XX市蓝天救援队
2、证件编号:LXJY-2023-001
3、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4、持证人:张三(救援队员)
5、联系电话:13800000000
6、地址:XX市蓝天救援队训练基地
使用范围
本救援灯使用证适用于蓝天救援队的所有救援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救助、交通事故救援、火灾现场搜救等。
使用要求
1、持证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确保救援行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在使用救援灯前,需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电池充满电、灯光亮度符合要求、信号传输正常。
3、在执行救援任务时,应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如头盔、手套、防护服等,确保自身安全。
4、在夜间或能见度较低的环境中,应开启救援灯并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
5、在与外界通信时,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现场情况和救援进展。
6、在使用救援灯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设置或拆卸设备部件,以免影响设备性能和使用寿命。
7、在完成救援任务后,应及时将设备交回给队长或指定负责人进行保管和维护。
违规处理
1、如发现持证人违反使用规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停使用救援灯等处理措施。
2、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则
1、本使用证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2、持证人应妥善保管本证件,如有遗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向队长报告并申请补办。
3、本使用证的解释权归蓝天救援队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