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 郑芳)昨日,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召开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新闻通报会,今年1—10月,广西在南宁口岸截获禁止进境邮寄物237批次、有害生物36批次。“双11”来临,检验检疫部门列出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禁止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入境的8类产品,提醒大家“海淘”需注意。
据介绍,今年1—10月,广西检验检疫局在南宁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共截获禁止进境邮寄物237批次、有害生物36批次,同比分别增长132%和44%。在跨境电商包裹中先后截获奇亚籽、燕窝,以及濒危动物扁头豹猫、西部眼睛猴标本等禁止入境植物种子和动物标本、动物源性食品。“绿蕾3”专项行动截获邮寄苗木、种子55批次。
据初步统计,截至11月8日,南宁口岸出入境国际邮件总数213万件,货值800多万美元;跨境电商直购进口31693件,货值594万元人民币。跨境物流也为外来有害生物及疫病疫情跨境传播提供了新途径。
“双11”到来,广西检验检疫局在做好跨境网购消费宣传提醒的同时,开展“双11”消费品电商领域执法打假集中行动,严厉打击电商领域违法行为,严查彻办质量违法案件。继续开展“绿蕾行动”,加强现场检疫查验,严格把关,确保跨境邮路及物流生物安全。
■广西检验检疫局提醒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禁止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入境的产品共有8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未获得检验检疫准入的动植物源性食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目录》《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名录》和《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的;除生物制品以外的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核生化等涉恐及放射性等产品;废旧物品;以国际快递或邮寄方式进境的电商商品,还应符合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2012年第1712号公告)的要求;法律法规禁止进境的其他产品和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禁止进境的产品。 (记者 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