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 张艳华 通讯员 邓玲莉)近日,市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监督检查问责问效(以下简称“两重两问”)领导小组对三起公车管理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市民政局、市第一人民医院、江南区政府因所属公车多次出现交通违法,相关人员被追责。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着力加强公车使用监督管理,公车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极少数单位公车存在较多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查,市民政局、市第一人民医院、江南区政府所属各一辆公车多次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市民政局司机刘某某、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员尚某某、江南区政府聘用司机陆某某,因驾驶公车多次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被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解除聘用合同处理。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胡某某、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副科长苏某某、江南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陆某某等3人,因对公车驾驶人日常教育监管不严,分别被给予停职检查一个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市民政局、市第一人民医院、江南区政府公车使用领导被市纪委约谈。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公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切实杜绝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现象的发生。各级“两重两问”机构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多次出现公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对情节较重的,既要追究驾驶人员的责任,也要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剖析三起公车管理问题背后的特权思想、作风不实等原因,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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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开公车去游泳 聘用人员被解聘-南宁晚报讯(记者 张艳华 通讯员 邓玲莉)上班时间脱岗开公车去游泳,兴宁区政法委聘用工作人员余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及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兴宁区综治办副主任罗某作为分管领导也予以党内警告处分。日前,市纪委对该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经查,7月4日下午,兴宁区政法委聘用工作人员余某(安排在兴宁区综治办工作),上班时间脱岗驾驶公务用车到李宁体育园游泳馆游泳,其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及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兴宁区政法委给予余某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兴宁区综治办副主任罗某作为分管领导,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车辆监管不到位,致使发生违反工作纪律和公车私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兴宁区纪委给予罗某党内警告处分。 这个典型案例的发生,性质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通报指出,类似的情况,在市内某些单位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说明了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纪律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个别单位对干部疏于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这些问题严重违背了践行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必须从严整治。 通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还要管好队伍,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重点排查和治理“四风”突出问题 -南宁晚报讯(记者 凌剑伊 实习生 王倩倩)昨天,南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会议在南宁举行,会议对南宁市前一阶段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会议要求,要防止短期效应,坚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克服制度缺位、滥建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规定和严格的执行,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反弹。要坚持完成规定动作,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利器,切实做到触动思想、触及灵魂,解决问题、增进团结。 会议提出,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问题导向,下功夫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提出来的一系列突出问题,要重点排查和治理。比如,会所中的歪风、培训中心的腐败、裸官问题、奢华浪费建设、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等问题,要专项整顿、严肃查处,出重拳、下狠劲,不达目的不罢休;对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干部走读、收红包、吃空饷等,要加强督察力度,深入治理突出问题。 把群众路线走好,必须要做到由始至终开门搞活动。畅通渠道方便群众提意见,通过“面对面”和“背对背”相结合深入查摆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存在的“四风”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进行通报,让群众了解。针对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定期通报整改进度情况,对于专项整治内容,也要公开整改方案,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