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 黄庆义 实习生 李贞瑶)“我爬上铁塔主要是想以自杀的方式对社会造成影响,同时逼迫我原先施工单位领导出面,赔偿我的工伤款。”9月28日下午4时许,28岁的黄某爬上明秀大学路口一个高30多米的11万伏高压电线塔。黄某这一危险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被西乡塘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8日下午4时许,黄某爬上一个高30多米的11万伏高压电线塔,引来100多名群众围观。接到报警后,消防官兵、公安民警、交警、120救护车、电力公司工作人员陆续来到现场处置。
在长达4个多小时的僵持中,黄某并不愿意配合警方的工作,还在铁塔抽烟、喝酒。在民警与其沟通中,黄某自称是某施工单位的员工,要求见其领导“老潘”,索要自己受伤小手指的赔偿金。
黄某所在的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同意将赔偿金带到现场,只要其安全下来展开积极的沟通对话。晚上7时10分,黄某从铁塔上方爬下,安全到达地面。
据了解,今年28岁的黄某为江西南丰县人,受聘于广州某隧道工程公司。黄某于2015年1月23日在南宁做工时,小手指受伤。在医院治疗期间,施工单位垫付了黄某的全部治疗费用,并批准其带薪治疗3个月,每个月工资为4000多元。在赔偿问题上,施工单位方面正在走伤残鉴定程序,但黄某却认为“老潘”耍他,故意拖延不给赔偿金,所以才出此下策维权。黄某被安全劝下地面后,与施工单位就赔偿金数额问题展开对话,但并没有达成一致。
黄某攀爬铁塔致使现场大量群众聚集围观,导致道路车辆堵塞及周边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长达4个小时之久,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西乡塘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黄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