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日报讯(记者王煜霞)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局获悉,位于江南区乐贤路16—1号的昊壮·上乐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将于11月25日开盘。此次开盘销售共推出134套房源,其中两房两厅(建筑面积55.79—59.76平方米)133套,两房两厅(建筑面积60.46平方米)1套。
据悉,本次共安排134户申购户参加开盘选房。其中,两房两厅(建筑面积55.79—59.76平方米)户型给予优先购买的申购户1户,普通申购户132户;两房两厅(建筑面积60.46平方米)户型给予优先购买的申购户1户。根据相关规定,该经适房项目高层住宅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安装太阳能和空气源热泵相结合的集中供热水系统的住宅2802元/平方米;不安装太阳能和空气源热泵相结合的集中供热水系统的住宅2774元/平方米。该项目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为5947元/平方米。
为明晰产权比例,市住房部门对该经适房项目的政府出资部分进行了公示。根据市政府批复,该项目不安装太阳能高层住宅保障面积部分政府出资数额定为1072.41元/平方米,安装太阳能高层住宅保障面积政府出资数额定为1066.81元/平方米。换言之,政府拥有该经适房项目约三分之一的产权,因此,申购户如想将该经适房性质变更为完全产权,还需补缴差价。
根据规定,准购人选房后,应当在10日内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按规定补交超面积差价款,并自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之日起10日内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已通知参加选房,但选房当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选房的、不按规定期限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不按规定期限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因自身原因解除合同的,资格中心取消其准购资格,书面通知准购人,并公告其准购资格书作废。
无差价款的直接办理准购证。需补交差价的必须缴纳差价后方可办理准购证。申购户可通过现场、网上两种方式查询。获取补交差价款信息后到银行缴纳差价款,然后凭缴纳差价款的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开具差价款收据。最后,申购户可凭差价款收据、选房确认书、购房通知书、准购资格书、承诺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望园路5号一楼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办理准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