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宁市接连发生多起醉酒驾驶电动车,撞到路边导致驾驶员死亡的事故,希望你们能来报道,给驾驶员提个醒。”近日,南宁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苏文欢主动邀请记者前去采访。在很多市民看来,这一起起血淋淋的交通事故,似乎离自己很远,经常麻痹大意,可一旦发生在自己身边,就是难以想象的震惊和悲痛。苏文欢说,他不希望看到这样的事发生在自己眼前。
醉驾致死事故接连发生
今年8月26日晚23点20分,在南宁市民族大道民族广场大屏幕前方路段,一名身穿白色衣服的男子开电动车经过时,撞上前方一辆电动车尾部,男子摔倒后当场死亡。交警把该男子血液送检,结果显示他体内酒精含量达192.1mg/100ml,远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事发时,他的车速为37 km/h。
亲戚朋友赶到民族广场后,等不及从前方掉头,就下车横穿马路跨过栅栏跑过来查看。这名男子刚结婚不久,妻子一来到现场立即泣不成声。据了解,当晚该男子去和朋友喝酒,答应妻子下班后去万象城接她,没想到喝完酒驾驶电动车去接妻子时,发生不幸永远离开了家人。
今年9月28日凌晨4点40分,在民族大道科技馆前方路段,一名男子驾驶电动车快速驶过,监控录像显示,此时路上一辆车也没有。开到公交车站时,他似乎没有看到站台,电动车剐蹭站台后摔倒,还向前滑行了大约10米才停下来。这起事故导致驾驶电动车的男子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酒精检测显示,事发时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137.2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的标准。技术部门鉴定,事发时电动车时速达60km/h。
今年11月19日凌晨2点35分,在长堽路、长虹路路口北侧100米左右,一辆运输钢材的大货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一名男子驾驶电动车经过时,似乎没有注意到前方的大货车,猛冲向大货车尾部,前胸撞上车上钢材后,摔入车底,当场死亡。法医检查发现,该男子前胸骨头全部撞碎,下颚几乎被钢筋插穿,现场十分惨烈。酒精检测显示,事发时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146.1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的标准。
血淋淋事故挡不住酒驾
“短短几个月时间内,连续发生多起市民醉酒驾驶电动车自行摔倒,导致驾驶员死亡事故,给广大电动车驾驶员敲响了警钟。”苏文欢介绍,在交警二大队辖区如此密集发生醉酒驾驶电动车致死事故,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
但一起起血淋淋的事故,并没有挡住一些人酒后驾驶电动车的“热情”。随着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相关法规、执法越来越严格,大多数市民都不敢再酒后驾驶机动车。但出门吃饭喝酒、应酬需要交通工具,很多人就想到了电动车,骑电动车去喝酒不用担心被交警查,比开车去“安全”。
对于酒后驾驶电动车,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交警部门遇到了较大的难题。在法律规定层面上,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并没有相关处罚规定,只有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才会处罚。
另外,对于醉酒驾驶,交警部门的执法成本高,驾驶员违法成本却很低。醉酒驾驶电动车的现象多发生在晚上11点以后,这个时候警力往往比较薄弱,查处比较困难。而对于醉酒驾驶这一违法行为,现行的交通法规规定,只能罚款50元或教育处罚,对于违法驾驶员显然没什么威慑力。
正是因为违法成本低、执法难度大,加上驾驶员麻痹大意的心理,很多非机动车驾驶员根本没有把酒后驾驶放在心上,酒后、甚至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现象常见,导致交通事故屡屡发生。
醉驾电动车危害更大
在苏文欢看来,酒后驾驶电动车危害性一点也不比酒后驾驶汽车小。很多人喝酒后,开车速度往往比平时快很多,但酒后人对车辆的控制能力大大降低,很容易发生摔倒以及其他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驾驶机动车还有车厢保护驾驶员,电动车没有任何保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驾驶员的伤害往往就会很大。
据南宁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古雷介绍,每个月该大队上报关于醉酒驾驶电动车的事故有十多起,这还不包括事故双方自行解决,或没有涉及第三方醉驾自己摔倒的事故。而今年以来,该大队查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也就70多起。从这一数据可以看出,电动车醉酒驾驶的现象远远比机动车严重。
“关于酒后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我们已经反反复复宣传了很多,但很多驾驶员并没有放在心里。”苏文欢认为,驾驶员的麻痹大意,是各种酒后驾驶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很多驾驶员看到血淋淋的案例,总觉得离自己很远,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那些发生事故死亡的驾驶员生前何尝不是这么想的?
苏文欢说,他从警20多年,遇到过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多数是因为当事人麻痹大意引起的。而正是因为这些驾驶员的一时麻痹,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几乎每一起死亡事故现场,都会有家属撕心裂肺的痛哭,都是一个个家庭的悲剧。他提醒驾驶员,珍惜生命远离酒驾绝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份责任。(记者 梁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