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春节期间我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开展 “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2016年12月12日开始至2017年2月12日结束),重点清理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执行案件。
(该图由柳江区法院提供)据介绍,本次“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法院用足执行措施,坚持涉民生执行案件“三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争取在最短时间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比如:鹿寨县人民法院为110户蚕农讨回27万“血汗钱”一案,该案在2016年12月10日立案后,鹿寨县法院执行法官即奔赴象州县将两名被执行人拘留,在执行得款后,于12月20日及时将27万元执行回款付给110户蚕农。
据了解,春节期间,我市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对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同时,法院将利用在高消费活动集中时期,与辖区饭店、宾馆、车站建立协作,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档消费。
当日,记者在市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连线观看了柳城县人民法院、柳南区人民法院和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发放执行款的情况,三家法院共计发放672万元执行款。(记者 陆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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