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有话说:世界上最公平的事情就是交易,通过付出一定的代价获得一定的回报!交纳垃圾费也是如此,既然你已经享受物业或者清理垃圾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的服务,无论这个服务是否让人满意,但是拒绝付费这个事情还是有点过分滴。
拒交生活垃圾处置费被开罚单期满6个月,涉及违法行为拒不执行的当事人,被城管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去年5月份,执法人员开出全市首张违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罚单,对一名当事人罚款540元。但当事人迟迟没有缴纳罚款,目前首张“垃圾费罚单”已进入法律程序最后阶段。 据了解,去年4月25日以来,我市多部门开展对拒缴生活垃圾处置费执法查处的试点工作(详见2016年4月30日晚报08版报道)。市城管执法支队、柳西环卫所、鹅山街道办、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常常趁晚上下班后上门收费。但是,不少住户仍以各种理由拒缴、谩骂甚至阻碍执法调查。经过执法人员耐心说服教育后,绝大部分市民都能理解配合,现场补交所欠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但是,永前路四区一姓骆的住户,长期拖欠垃圾处置费,城管、环卫、街道等单位人员多次上门宣传教育,均未果。执法人员依法先后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罚款缴款通知书》等执法文书。最终,该住户领到540元的罚款单。 执法人员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流程,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6个月后,城管部门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我市首张“垃圾费罚单”相关资料已递交法院,进入法律程序最后阶段。而对于其他拒不改正、继续拒交垃圾处理费的“老赖”,城管部门也将在立案调查之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链接 生活垃圾实行“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按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理按标准实行有偿服务,收取一定费用。对于拒交垃圾处置费的,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记者 张捷 通讯员 林晓泉) 见习编辑: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