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纠正“四风”,重拳惩治腐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45人,挽回经济损失逾千万元。在5日召开的市第十二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市纪委工作报告,晒出了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反腐成绩单。
2016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87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556件;立案1375件,涉及县处级干部34件;结案131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4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4人;挽回经济损失1577.45万元。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全市共有47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主动报告子女婚嫁等事宜,4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礼金8.2万元。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7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9人,问责处理15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48批(次)145人(次)。
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我市在全市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受理相关信访举报1632件,初核1472件,立案1009件,结案89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85人,问责处理228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纠正、收缴违规违纪款项1989万元,清退违纪款1153万元,以现场会的形式公开退还群众452人、118万元。去年7月以来共收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1件,初核221件,立案153件,结案7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其他处理37人。(记者 李华 陈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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