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柳南区南环街道翠林社区副主任童光辉、工作人员刘利娜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5年,童光辉、刘利娜负责翠林社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但童光辉、刘利娜两人没有正确履职,导致社区两位老人去世后高龄补贴仍在发放,多发高龄补贴800元。童光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利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柳南区银山街道航北社区副主任班冠山、工作人员梁盛新、原副主任廖俊伶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班冠山、梁盛新、廖俊伶三人在负责审核高龄补贴工作期间,没有正确履职,对工作督查不到位,导致错发高龄补贴900元。廖俊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梁盛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班冠山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期间,韦玉明、杨艳由于不正确履职,没有及时变更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导致多发高龄补贴1000元。韦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林燕在负责社区高龄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期间,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导致6名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未能享受到国家专项资金补贴。林燕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李昕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