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柳江县里高镇交通建设站站长韦廷豪受贿案。2010年至2012年期间,韦廷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赂共计9000元,2015年12月24日,韦廷豪受到开除党籍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柳江县里高镇果郎村“两委”干部4人虚报冒领扶贫物资案。2013年5月,里高镇果郎村党支部书记韦电香,副主任雷凤武、韦柳伍,计生专干温佩玲,在开展扶贫项目物资发放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明知不符合领取甘蔗专用肥条件的情况下,仍以自己或自己配偶的名义冒领了甘蔗专用肥,鉴于韦电香等四位同志在立案调查期间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退还违纪所得,2015年12月24日,给予韦电香、雷凤武、韦柳伍、温佩玲4位同志免予党纪处分。
3.柳江县里高镇果郎村委主任韦初广贪污、行贿案。2010年至2013年,韦初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材料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和扶贫物资共计18268.25元,为顺利获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9000元。2015年12月24日,韦初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柳江县纪委责任编辑:李昕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