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记者梁晶晶)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之后,哪些违纪行为将受到严惩?16日上午,自治区宣讲团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报告会在我市举办,为我市党员领导干部答疑解惑,并再次传递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自治区宣讲团成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党委讲师团团长李海荣受邀作宣讲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卓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俊雄到场聆听报告。
李海荣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对这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背景、重大意义、特点及科学内涵、贯彻实施的具体要求等进行了深入解读,梳理了当中对党员干部作出的新规定。报告强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树立了一条道德高线,体现了党员和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道德素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厘清了一份负面清单,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漠视群众诉求、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