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长是八步区铺门镇精准贫困户,2017年因一场交通意外事故,造成伤残,生活无法自理,杨某长有三个尚且年幼子女,三个子女的日常生活费用、读书开支以及杨某长的药物治疗费用都压在了家中唯一的劳动力杨某长的妻子身上。全家仅靠杨某长妻子从事农业生产的微薄收入来维持,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事故发生后,虽然法院已判决肇事者陈某赔偿杨某长7万余元,但陈某一直无能力履行义务。2017年,杨某长亲属到八步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该院受理后,查明肇事者陈某确是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无法偿还赔偿款,于是该院向八步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为杨某长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多次沟通协调,获得了该区法院及区委政法委的采纳,成功地为杨某长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资金2万元。
据悉,该院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的工作模式,利用司法救助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将司法救助的人文关怀及时送到老百姓身边。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该院为贫困家庭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件10人,发放救助金7.1万元。
(陈海敏 韦凤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