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来自荔浦的老板黄某在裕益村古荣组租用当地村民70多亩地种植桔子。在这两年里,出现沿途群众家门口路面坑洼、水管被损坏、鱼塘鱼跑的情况,造成部分村民经济损失。村民便向黄某索要赔偿,但由于未能如愿,便采用阻挠其施肥、浇水等方式破坏其开展生产活动。双方多次交涉,均未能达成一致,便于今年5月底申请城厢司法所进行调解。
从6月开始,该司法所调解员经常实地走访黄某及附近村民,了解事情真相。掌握详情后,调解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鉴于存在的问题比较多,调解几度陷入僵局。
10月底,调解员决定转换思路,采取“背对背”方式进行调解,详细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从情入手、从法突破。黄某表示,愿意赔偿村民的部分损失,但村民阻挠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希望村民降低要求。村民的阻挠导致黄某停滞生产,村民们有不可推卸的责。调解员因此建议村民们适当降低要求。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村民最终同意调解员的建议,接受黄某14.7万元的赔偿,并签订协议书,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起租地种桔子引发的纠纷成功了结。(曾祥新 黄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