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晚报记者姚茂贤)今年8月3日,交通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共享单车新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文规定12岁以下的儿童禁止使用共享单车。
新规出台后,一些新投放的共享单车还在车身上喷绘了“禁止12岁以下幼童使用”的提示。然而,这一板上钉钉的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遇到了不小的阻碍。记者走访桂林市区共享单车投放较多的地段发现,12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的状况屡见不鲜,对于12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桂林的家长们怎么看?
家长张先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既然有规定应该按照规定执行,一方面是对自家孩子的安全负责,另一方面,也是不给运行企业添麻烦。企业已经配合政府指导做出了相应提醒,如果家长纵容孩子涉足险境,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孩子的认知能力有限,家长应主动承担这份责任。
家长江女士:企业应该提高共享单车密码的安全性
现在的孩子们,使用先进电子产品的熟练度有时比大人还高,而解开共享单车的密码锁也时有发生,我就看到过很多次。我认为,相关企业应该加强实名制管理,提高密码锁的安全性,从根本上杜绝孩子私自开锁的可能。这样就能大大降低孩子使用共享单车的安全风险了。
家长梁女士:合理使用保证安全
多少岁的孩子可以使用共享单车不应该一杆子打死,比如在有家长照看的情况下,用来学习骑车或者锻炼身体也是可以的。现在,共享单车可谓百花齐放,一个家庭没有必要为了孩子骑车专门去购买一辆自行车,平时没地方放不说,实用性也不强,所以我认为这个规定的灵活性还有待商榷。另一方面,我觉得也需要明确好使用共享单车时双方的责任归属,这是比较好的,希望能够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