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晚报 记者蒋璇 通讯员程继红罗雅之)因推销产品时顾客被隔壁店铺老板抢走,售货员李某心生怨恨,跑到对方店内大闹一场。争执中,李某将对方夫妻两人推倒在地,致一人轻伤。日前,象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对李某批准逮捕。
李某是崇信路一家电动车行的销售员,2017年10月6日上午,一名顾客来到李某的店门口,准备选车。见有生意上门,李某赶紧迎出来为顾客介绍。正当他在推销产品时,隔壁同行店铺66岁的老板娘蒋某突然跑到顾客跟前,热情地打了声招呼后就把顾客径直往自己店里带。
见“到手的鸭子飞了”,李某非常生气,想到平常两家店之间也因为生意上的事情闹过不少矛盾,“新仇”加“旧恨”,李某决意一定要将顾客抢回,出口恶气。随后,他一路跟着来到蒋某的店外,准备把顾客拉回店里。此时,店铺老板蒋某某将李某拦住,不让其进店,并顺势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棍对着李某挥舞,试图赶走他。而老板娘蒋某则也拿出一个扳手,朝李某的臀部戳了一下。
被激怒的李某冲上前去用手抱住蒋某肩膀,将其侧摔在地后夺过其手中的扳手,紧接着又将蒋某某也摔倒在地,并折断其手里的木棍,然后将木棍和扳手扔在了一旁的地上。见对方两人都被制服,李某便回到自己店内继续上班。
谁知,老板娘蒋某摔倒后便坐在地上无法动弹,随后被120急救中心送至医院治疗。当月16日,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蒋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将其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