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孙盛峰 通讯员张文峰 唐张宏/摄)12月9日,一辆随意停放在路边的大货车引发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虽然事发当时大货车司机当时不在事故现场,但最终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事发现场当晚19时48分许,兴安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高尚堡里阳村田路段,有一辆二轮电动车与停在路边一辆号牌为桂C的货车相撞”,电动车驾驶员流了一地的血,生死未卜。
交警到现场经初步调查,二轮电动车从兴安往高尚方向行驶,途经高尚堡里阳村田路段时,撞上停靠在路边的一辆货车,导致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唐某当场死亡。事故的起因是货车司机秦某随意将车停靠路边,是引发这起交通事故的部分原因。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办案交警说:“就本案而言,秦某的货车停在公路边,影响了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显然违反了交通法规,由此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目前,该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交警提示,停靠车辆要遵守交通法规,以避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如果因违章停车行为引发交通事故,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