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晚报 记者莫俊 通讯员万太成)“清仓大处理,清仓大处理!本超市因门面到期,所有商品统统亏本处理……”街头巷尾,诸如此类的广告语大家都听得不少,这样的广告不仅招来了顾客,还把执法部门给招来了。11月10日,七星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环城北二路桂林医学院旁、普陀路丰泽园小区楼下均有商铺以“超市倒闭、挥泪甩卖”为噱头销售商品。经调查,这两个商家均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执法人员随即作出了处理。
当天,执法人员在环城北二路桂林医学院旁的一间商铺看到,商铺挂出“紧急通告:超市结业,800万库存紧急清仓”的广告横幅,播放“超市结业、商品处理降价”等内容的促销广播。然而,执法人员向商铺的经营者了解到,此前,该商铺的经营者未经营过超市,店内的商品也并非超市的库存商品。
在普陀路丰泽园小区楼下的一间商铺里,印有“亏本大处理”、“挥泪大甩卖”、“500万余货全部10元起”字样的标语也十分醒目。执法人员了解到,这家店铺所谓的“大甩卖”、“亏本大处理”都是名不副实的,“清仓销售”实为普通的销售行为。
执法人员表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执法人员认为,这两个经营者使用的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因此责令商家将相关物料拆除,并劝导商家诚信、守法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