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讯(记者陈晓东 通讯员廖维玉)曾两次在班车上扒窃被判刑,全州县咸水镇男子余某最近又因在班车上扒窃进了看守所。近日,全州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余某。
现年43岁的余某曾因两次在班车上实施扒窃乘客钱财,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十个月,但两次坐牢经历并未使余某洗心革面。
去年12月23日,余某到全州县城吸食毒品。中途,他遇到以前结识的瘾君子唐某(在逃)。随后,两人相约回家,并决定在回家的班车上干一票。
当班车行驶至全州县绍水镇路段时,唐某将邻座乘客的裤子口袋割烂,盗得现金三千余元。得逞后,唐某示意余某下车分赃,两人随即下车。余某分得三百余元。
案发后,民警通过调看监控视频,锁定了余某和唐某。近日,余某被警方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