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孙盛峰 通讯员吴平)8月17日,秀峰区解放东路的非机动车道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违规搭载了很多货物,导致驾驶员视线受阻,撞上了一辆同向行驶的黄色电动车,事故导致黄色电动车驾驶员受伤。肇事车主不仅货物无法按时送到,还得为这一起事故付出1200元的赔偿。
一辆小小的电动车装满了货物事故现场,肇事的电动车停在慢车道的一旁,电动车的踏板以及后座上搭载着5个大箱子,几乎连驾驶座都被占满。肇事电动车驾驶员是一名男子,正站在一位受伤的女士旁不停道歉。这位受伤的女士就是被撞到的黄色电动车驾驶员陈某,左边眼角、额头都已经红肿,手上和膝盖都有明显的擦伤。
肇事电动车驾驶员徐某向前来处理事故的秀峰交警大队民警交待,当时他是去送货,在下解放桥后行驶到非机动车道上时,由于搭载的货物过多刮倒了旁边正常行驶陈某的电动车。事后,民警认定电动车驾驶员徐某负全部责任。在双方进行协商后,徐某赔偿了陈某1200元钱。
“本来这是一起可以避免的事故,电动车驾驶员徐某电动车上搭满了货物,连驾驶员坐的地方就只剩下一点点,脚踏板上连放脚的地方都没有。要是电动车车主徐某遵纪守法不违规搭载那么多的货物,也就不会刮到旁边的电动车,这一起事故也就可以避免了。”处理事故的秀峰大队事故民警说。
“电动车超载现象之所以这么普遍,主要是因为市民安全意识淡薄。”民警介绍,为降低运输成本,某些批发商、个体户往往将电动车作为主要运输工具,于是电动车超宽、超长、超高现象屡见不鲜。甚至电动车装的货物多得连自己都看不到前面的路,需要站起来骑;有些电动车装的货多得像小山,比机动车还宽。这些车辆行驶在道路上,带来了不小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