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保宣)桂林市环保局七星分局接到群众投诉并通过调查发现,梁某开办的洗涤厂未经环保审批,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为此,七星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进行立案调查。市环保局于今年3月4日对该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行政处罚10万元。但是,巨额罚款并没有让梁某停手。
今年8月29日桂林市环境监察支队、七星环保分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对该厂违法排污行为再次进行调查,对该厂排放的废水进行监督性监测。调查发现该厂一直正常生产,污水依然是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排放污水超标。9月5日,桂林市环境监察支队、七星环保分局再次对该洗涤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9月8日再次现场检查时,该厂仍在正常生产、违法排污。根据相关规定,市环保局于9月18日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10月19日至10月24日,公安机关对该厂负责人梁某进行了行政拘留。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新的环保法律对排污者的违法排污行为加大了惩处力度。市环保局严格贯彻落实新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建立落实环保、公、检、法等部门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梁某洗涤厂非法排污被移送公安案件就是一例典型。